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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东莞城市更新行业周报(2021.11.1 至 2021.11.7)

作者:广量集团 日期:2021-11-11 阅读量:

本文内容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东莞城市更新协会”

微信截图_20211111150634.png

一、政策动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4日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的⼗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动,引领各城市转型发展、⾼质量发展,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经遴选,决定在北京等21个城市(区)开展第⼀批城市更新试点⼯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试点目的

针对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重要时期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城市更新的⼯作机制、实施模式、⽀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互学互鉴,科学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试点内容

第⼀批试点⾃2021年11月开始,为期2年。重点开展以下⼯作:

(⼀)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加强⼯作统筹,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联动、分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加快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建立项目库,明确城市更新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实施时序。⿎励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为城市更新提供法治保障。

(⼆)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探索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实施模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开展既有建筑调查评估,建立存量资源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各类金融机构信贷⽀持,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三)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创新⼟地、规划、建设、园林绿化、消防、不动产、产业、财税、⾦融等相关配套政策。深化⼯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提⾼审批效率。探索建立城市更新规划、建设、管理、运行、拆除等全⽣命周期管理制度。分类探索更新改造技术⽅法和实施路径,⿎励制定适⽤于存量更新改造的标准规范。

三、⼯作要求

(⼀)编制实施方案。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本地区试点城市(区)编制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试点内容、重点项目、实施时序和保障措施,于2021年11⽉30日前报送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强化组织领导。各试点城市(区)要⾼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切实落实试点实施⽅案,扎实推进试点⼯作,确保试点取得成效。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泛宣传城市更新理念内涵,加强对本地区试点⼯作的支持力度,督促和指导实施方案落实。我部将组织专家跟踪指导,定期对试点⼯作进行评估。

(三)总结推⼴经验。各试点城市(区)要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作中的难点问题,认真梳理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每季度向我部报送试点⼯作情况。我部将搭建试点⼯作宣传平台,推动试点城市之间的交流,及时向全国推⼴试点经验。


二、市场动态

以人民为中心 扎实推进东莞城市公共空间品质提升

11⽉4⽇,市委理论学习中⼼组(扩⼤)专题学习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城市⼯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学习借鉴⼀流城市的公共空间品质提升⼯作经验和做法,着力推进城市建设管理“规模供给”向“品质供给”转变,切实提⾼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为东莞⾼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撑。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市法院主要负责同志,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园区(镇街)党(⼯)委书记等参加会议。会议强调,当前,东莞即将站在千万人口、万亿GDP的发展新起点,城市的⾼质量发展离不开千万人口努力 ,发展成果也应由千万人口共享。要始终坚持“以⼈民为中心”的理念,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城市建设⼀切⼯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贯彻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的重大战略、重要规划、重点项目之中,将⽂化特色、精细精致和人文关怀融入到城市建设的⼀园⼀景、⼀砖⼀⽡、⼀草⼀⽊之中,真正将东莞建成宜业宜居宜游的热⼟。要对标⼀流谋划蓝图,多向省内、国内⼀流城市学习,从建筑、景观、道路抓起,谋划⼀批公共空间微改造⼯程,不断打造精品项目,进⼀步改善城市风貌和形象。要下绣花功夫管理城市,从瞄准群众的需求出发,精细化管理城市,向管理要品质、向管理要效益,让东莞拥有充沛的活力和独特的魅力。


广东省出台通知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

日前,省⾃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步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作,加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地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通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由地级以上市⼈民政府和县级⼈民政府组织编制,原则上每年编制⼀个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除广州开发区(⼴州⾼新区)外,各类开发区、功能区、双边合作平台、示范区、⾃贸区、国家新区管理机构等不作为方案编制主体。

《通知》规定,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应当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可包含多个拟征收地块,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的比例⼀般不低于40%,并且拟征收地块⾯积不得小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积的60%。

《通知》要求,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应当召开成片开发范围内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充分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未经同意不得申请⼟地征收成片开发。

同时,有以下5种情形之⼀的,不予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1、涉及占⽤永久基本农⽥和生态保护红线的;

2、编制主体行政区域内近五年平均供地率小于60%或土地闲置率(指已认定为闲置土地加上疑似闲置土地占已供应土地⾯积的比率)大于5%的;

3、编制主体行政区域内经国务院或省⼈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产业转移园存在以下情形中的两种及以上的:近五年平均供地率下小于60%、⼟地闲置率大于5%、综合容积率小于0.5;

4、编制主体行政区域内国家级新区存在以下情形中的两种及以上的:近五年平均供地率低于全省平均⽔平、土地闲置率⾼于全省平均⽔平、建设用地地均GDP低于全省平均⽔平;

5、已批准实施的⼟地征收成片开发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土地征收实施计划的,不得批准新的成片开发方案。

目前,省自然资源厅正在按程序将不跨县区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审批权委托下放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府实施。职权委托后,省⾃然资源厅将采取“双随机、⼀公开”等方式加强对各市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或者违规审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将报请省政府收回委托权,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员责任。


东莞水乡:生态田园创新产业共融共生

为进⼀步抓实施、抓落实,加快推进功能区耕地格局优化,今年9月,水乡管委会对五镇部署加快谋划建设高质量连片耕地保护集聚区,按照空间连片、质量优先、易于恢复耕作的原则,统筹推动五镇⾼质量建设不少于1平方公⾥的连片耕地提质建设启动区,进⼀步锚固功能区的农业空间底盘。此外,在水乡管委会统筹下,洪梅镇率先启动了连片稻⽥建设实施试点项目。目前,位于洪屋涡村蒗洲的约400亩稻田整治提升⾸期试验田和位于本洲的约240亩巨型稻种植试验田均已建成,为接下来水乡功能区⾼质量实施连片耕地建设提供了重要经验。

至此,水乡功能区连片耕地建设⼯作的序幕已经拉开。接下来,水乡管委会将统筹各镇加快推进1平方公⾥连片优质耕地建设⼯作,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在大湾区东岸营造一片生态田园与创新产业共融共生的特色水乡,绘就⼀幅壮美秀丽的水乡生态新画卷。


年底贯通!滨海湾大桥最新进展来了

2021年以来,滨海湾大桥项目节节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持续加快。全桥钢梁共有57节段,主塔钢塔共有32节段。截至10月底,滨海湾大桥钢梁已顶推49节,主塔吊装已完成12节,累计完成投资额的74.4%。项目力争于2021年年底实现全桥主体结构贯通,预计比原计划提前近半年。

据了解,滨海湾大桥位于滨海湾新区规划内湾以及滨海景观活力长廊的重要节点位置,上跨磨碟河入海口,是连接滨海湾新区交椅湾板块和沙⾓半岛板块的重要通道,也是滨海湾在建跨度最大的桥梁。滨海湾大桥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何镜堂领衔的团队负责景观设计,主塔以东莞市花“玉兰花”为造型,建成后将成为滨海湾的地标性景观建筑。大桥贯通后,交椅湾板块和沙⾓板块的通行时间将有效缩短30分钟以上,进⼀步畅通滨海湾交通“内循环”,方便群众出行。 


三、通知公告

01、东莞市虎门镇陈村社区综合类项目更新单元改造项目前期服务商公开招引公告

项目位置:陈村社区,东至规划边界,南至陈丰路,西至厚虎路,北至陈黄⼀路

项目面积:24.85公顷

招引人:东莞市虎门镇陈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电话:0769-22682666

报名时间:2021年11⽉2日至2021年11⽉17日(节假⽇及非正常办公时间不接受报名)

前期服务商工作内容:包括编报更新单元划定方案及前期研究报告、核查和确认不动产权益、征询不动产权益人意愿、拟定拆迁补偿方案、项目可行性评估、项目环境土壤评估、确定政府(集体)综合收益、编报挂牌招商方案等相关事宜。


02、东莞市虎门镇陈村社区工改工项目更新单元改造项目前期服务商公开招引公告

项目位置:陈村社区,东至规划边界,南至龙隧路,西至龙隧路,北至马兰路

项目面积:20公顷

招引人:东莞市虎门镇陈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电话:0769-22682666

报名时间:2021年11⽉2日至2021年11⽉17日(节假⽇及非正常办公时间不接受报名)

前期服务商工作内容:包括编报更新单元划定方案及前期研究报告、核查和确认不动产权益、征询不动产权益人意愿、拟定拆迁补偿方案、项目可行性评估、项目环境土壤评估、确定政府(集体)综合收益、编报挂牌招商方案等相关事宜。


03、网挂2021WT072号东莞市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土地位置:塘厦镇林村社区

地块编号:2021WT072

用地面积: 26746.64m2

起始价:3745万元⼈民币

申请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29日17时整

网上报价期限: 2021年10月20日9:00至2021年11月2日9:00


04、东莞市民注意了!部分商品房抵押权注销登记办理渠道有调整

为深化我市不动产登记“放管服”改⾰,贯彻落实《⼴东省自然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州分行⼴东银保监局关于印发〈⼴东省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系统推广方案〉的通知》(粤⾃然资函〔2020〕432号)有关⽂件精神,按照《东莞市⾃然资源局 中国⼈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东莞监管分局关于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总对总”模式并做好有关⼯作的函》(东⾃然资函〔2021〕891号)的要求和⼯作部署,现对部分商品房抵押权注销登记业务的办理渠道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1年11⽉8日起,全市通办楼盘的商品房抵押权注销登记,由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出具主债权消灭或放弃抵押权等关联证明文件后直接通过省“不动产登记+⾦融服务”总对总系统自行线上申请,全流程均在银行便民服务窗⼜“⼀窗办结”,抵押双方无需再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窗⼜申请办理。银行机构通过省“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总对总系统提交申请后,资料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个⼯作日内办结,抵押⼈可通过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办理进度。

⼆、全市各级不动产登记窗口(即线下⼈⼯窗口)仍可办理以下情形的抵押权注销登记业务:

1.⾮全市通办楼盘范围的商品房(全市商品房通办楼盘明细可从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网站获取);

2.抵押权人为⾃然人、企业法人(不含银行机构)、个体⼯商户以及其他组织,或者⾮本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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