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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东莞城市更新行业周报(2021.11.22 至 2021.11.28)

作者:广量集团 日期:2021-11-29 阅读量:

本文内容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东莞城市更新协会”

城市更新行业周报封图.png

一、政策动态

关于延长《东莞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实施细则(暂行)》文件有效期限的通知

发布机构: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11月23日

主要内容:

为切实保护耕地,保障永久基本农田责任保护单位(以下简称“保护单位”)利益,确保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对承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保护单位进行补贴,缩小永久基本农田与建设用地的利益差距,调动保护单位保护永 久基本农田的积极性,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的高效执行,保障粮食安全,维护本市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永久基本农田是指《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实施后的《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

第四条 永久基本农田补贴实施原则:

(一)全面实施原则;

(二)属地跟进原则;

(三)易操作、便管理、可监督原则。

第五条 永久基本农田补贴范围为《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实施后的《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等原因发生永久基本农田范围调整的,以调整完善后的红线范围为准。

第六条 永久基本农田补贴资金筹措。永久基本农田补贴资金分为省级永久基本农田补贴资金和市级永久基本农田补贴资金两部分,省级永久基本农田补贴具体标准以省的有关文件为准,市级永久基本农田补贴标准为350元/年•亩。其中市级永久基本农田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预算以及土地出让收入中作出统一安排,对承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次发达村(社区)按全额补助标准的20%增加补助。

内容详见:

http://nr.dg.gov.cn/gkmlpt/content/3/3662/post_3662376.html#610


二、市场动态

零跑腿!东莞自然资源测绘类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

日前,东莞市自然资源测绘类政务服务事项(共9项)已实现全程网办,包括公共服务事项1项:“标准地图服务”;行政许可事项5项:“测绘作业证办理”“乙级测绘资质核准”“地图审核”“测量标志拆迁审批”“申请本行政辖区属于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的审批”;行政奖励事项2项:“对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奖励”“对测量标志保护工作的奖励”;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项:“测绘纠纷调处”。

上述9个事项网上可办率已实现100%,办理时限压减率为 95.6%。此前,部分测绘类政务服务事项未能实现全网办,需要办理人线下申请、多次跑腿,如今转变为随时随地全网办、就近办,申请办理所需的原件或样品等资料可通过邮寄方式进行提交,实现“零跑腿”。另外,“地图审核”“测量标志拆迁审 批”“申请本行政辖区属于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的审批”事项已实现电子证照,无需再发纸质许可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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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首宗单一主体旧改项目招商,将建新型产业园

11月25日,东莞公共交易中心公示一宗东城旧改挂牌招商公告。网挂2021WD008号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 牌招商项目位于东城桑园社区,占地面积约15.44万平。

东城街道桑园社区第三工业园新型产业类更新单元 (以下简称“更新单元”),位于东莞市东城区北部,单元范围北至规划路三、南至振兴东路、东至福康路、规划路二、西至环城东路,单元总面积为154387 ㎡,其中拆除范围面积为122525 ㎡。现状以多层工业厂房、 办公建筑为主,总建筑面积为166464 ㎡;整治活化区 5037 ㎡;现状保留区9183 ㎡;现状道路区17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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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知公告

01、松山湖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公告

根据《划拨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政策规定,计划将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划拨使用,现将土地划拨计划内容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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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关于东莞市麻涌镇大盛村滨江片区居住类更新单元1单元划定方案的批前公示

2021年3月,麻涌镇编制了麻涌镇大盛村滨江片区居住类更新单元1单元划定方案,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现对该更新单元划定方案的有关事项进行公示。具体公示信息详见附件。

如果认为与该事项有相关利益关系的,在公示期内可通过将书面意见投入现场意见箱或在网站留言,提出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公示时间截至2021年12月5日,公示结束后附件链接将自动失效。

附件地址:

http://nr.dg.gov.cn/xwzx/ywtzgg/content/post_3666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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