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 号)、广东省改革和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109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三旧”改造标图入库和用地报批工作指引(2021年版)》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1〕935号)以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现对大埔县湖寮镇龙岗村圳尾“三旧”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龙岗村圳尾“三旧”改造项目
(二)实施单位:大埔县润成实业有限公司
(三)拟开发模式:拟改造后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具体以政府批复的用地规划条件为准)。
(四)改造模式:以整体拆除重建(旧村庄改造)进行合作改造。
(五)改造范围及规模:地块位于大埔县湖寮镇龙岗村圳尾,北侧毗邻世纪华庭,东临大埔大道,西侧内环西路,南侧临近龙山三街,改造地块所在单元编号为A50,项目总面积22503.43平方米(具体以实际测量和统计资料为准)。
二、征求公众意见对象
改造范围内的利益相关者及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居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二)对当地经济发展、生活居住的影响;
(三)改造期间影响存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
(四)本项目是否影响自身利益,有何诉求;
(五)对项目的支持情况;
(六)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来访、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编制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者书面意见。编制单位将在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单位和政府部门反馈。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一)主管单位
单位名称:大埔县湖寮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伟宁 联系电话:0753-5556812
地址: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畹香路1号
(二)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大埔县润成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恩洋 联系电话:0753-5521988 邮箱:2210967160@qq.com
地址: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龙岗村圳尾“三旧”改造项目部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广量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有限公司
联系人:简浩标、潘红颜 联系电话:0769-39003333 邮箱:1159019432@qq.com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黄金路1号东莞天安数码城B区2号807号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