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改革和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1095号以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做好信息公开,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
(二)项目范围:项目位于碣石湾的西部、汕尾市遮浪街道以北、施公寮半岛以西的白沙湖内,建设项目范围内含国有及集体土地(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为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涉及的村集体有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洲街道东一村前山江经济合作社、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洲街道东一村前山石经济合作社、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洲街道东三村石古经济合作社及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洲街道东四经济联合社),建设项目的土地面积具体以实际测量和统计资料为准,本项目的目的是为实施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项目开发建设;
(三)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洲街道东一村前山江经济合作社、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洲街道东一村前山石经济合作社、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洲街道东三村石古经济合作社及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洲街道东四经济联合社。
二、征求公众意见对象
项目征收地块范围内的相关利益关系人及可能受征收项目影响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二)对当地经济发展、生产生活的作用;
(三)土地征收期间影响存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
(四)本项目是否影响自身利益,有何诉求;
(五)对项目的支持情况;
(六)对本征收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以下单位发表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14日。
五、回馈方式
单位名称:汕尾新港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0-3603193
地址: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遮浪街道湖中路70号
评估单位:广东广量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769-39003333
邮箱:823349089@qq.com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黄金路1号东莞天安数码城B区2号807号
广东广量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4日